学名药协会今日邀集产官学研各界,检讨已上路五年的“西药专利连接制度”,因为这个制度上路迄今五年,却让台湾制药产业饱受延迟上市的负面影响,学名药协会因此提出呼吁,促请政府邀集产、官、学、研各界检讨制度公平性并研拟台湾制药产业政策。

学名药协会表示,仿照美国“药价竞争及专利期间延长法案(Hatch-Waxman Act)”的西药专利连接制度是在2019年8月20日上路,立法初衷是为了在“保护原厂专利”,以及“学名药进入市场时间”中取得平衡。

学名药协会理事长陈谊芬表示,承担药品供应链韧性任务的本土药品,其药证数虽然占全台药证数的83%,但却在医保药费中分不到三成,原因在于制药产业面临“法规严格”、“环境动荡”、“经营挑战”、“市场竞争”、“品质与信心不足”,以及“地缘政治紧张”等六大威胁。

陈谊芬建议,卫福部与经济部携手落实药价改革新制、加速化疗学名药鼓励政策,并将“挑战P4学名药”纳平行送审等政策,以此面对美国关税所带来的产业挑战。

台湾制药产业除新药发展外,另一个利基就是学名药当地制造实力,但制药产业发展却受到西药专利连接制度限制,学名药协会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委林命权表示,欧盟因专利连接制度造成学名药延迟上市2,517天、累积成本损失达30余亿欧元,因此欧洲国家已开始讨论西药专利连接制度的公平性。

林命权解释,当本土药厂申请学名药时,也须对原厂药品提出专利状态声明,也就是“P1原厂未登记专利”、“P2原厂专利已过期”、“P3学名药核发日期不早于原厂专利期届满”、 及“P4原厂药专利无效或学名药不会侵权”。

林命权表示,第一家挑战“P4”成功的学名药厂,并在获得第一张销售发票后,可获得12个月的销售专属期,但实务上无论学名药厂有无侵害专利疑虑,都须同步通知原厂且原厂有45天提起确认专利诉讼的权利。

林命权指出,当原厂提诉后,食药店则暂停核发药证12个月,即便一审判定没有侵权,原厂仍可在学名药厂获药证后持续上诉,由于诉讼案会影响医院进药评估,使得成功挑战“P4”的12个月销售专属期鼓励条文形同具文。

国际学名药联盟(IGBA)今年1月提出报告,指原厂会利用专利连接制度,阻碍或延迟学名药上市。林命权表示,台湾制药产业有“专利登载无实质审查”、“专利资讯透明度不足”、“法院对均等范围认定有不确定性”、“诉讼时间长且密度高”等发展劣势。

林命权建议,台湾制药产业应推动“药证与药价应平行审查”、“重新审视制度合理性”、“提升P4挑战成功的销售专属时间”、“补助必要学名药的开发”等四大策略来协助产业发展。

学名药协会公共事务委员会主委殷为莹表示,目前在医保药费支出比例上,部分已超过专利期的原厂药品仍占多数,不仅形成独占市场也提高台湾药品供应链的风险,受到国际变局影响,各国纷纷转向鼓励当地生产以强化自身药品供应韧性。

殷为莹指出,希望政府务实发展制药政策、强化药品供应链韧性的前提,促请健康台湾推动委员会成立“药品供应韧性小组”、在生物科技医药产业发展条例中添加本土专章,以及4,100亿韧性特别预算明列鼓励本土生产机制药项目等措施,来回应产业发展期待。

(首图来源:科技新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