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在2020年12月控告瑞波币(XRP)发行商Ripple Labs违反美国《证券法》(Securities Act),美国纽约南区法院的法官Analisa Torres在周四(7/13)指出,消费者通过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交易不受《证券法》规范,而让瑞波币在24小时内上涨超过60%,从0.47美元涨到0.76美元。
于2012年创立的Ripple发行了1,000亿个瑞波币,由于SEC将瑞波币视为证券,因而在2020年控告Ripple与其两任首席执行官违反美国《证券法》,未经注册便擅自发行。
而法官Torres则指出,来自机构的瑞波币交易应受《证券法》管辖,但一般消费者通过加密货币交易平台的买卖则否。
这是因为Ripple创立之初便以投资为口号来吸引机构,机构买进XRP是看好Ripple的管理能力以便自XRP获利,而机构出售XRP也是属于投资而非消费用途,有些机构还同意根据XRP的交易量来设置锁定条款或转售限制。这使得Torres认为Ripple与机构之间的XRP交易构成了未经注册的投资合约,违反《证券法》规定。
有别于机构买家期待Ripple会利用所获得的资金来改善XRP生态体系并提高XRP的价格,一般消费者使用了程序化销售(Programmatic Sales)平台来交易XRP,并不知道自己的交易对象,且绝大多数自加密货币交易平台购买XRP的消费者并未投资Ripple,还有许多人购买XRP时根本不知Ripple的存在。
总之,Torres的结论是通过程序化销售进行交易的活动并未构成投资合约,因而不受《证券法》管辖。
目前XRP的市值为410亿美元,位居全球第四大加密货币,前三名依次是比特币(BTC)的6,090亿美元,以太币(ETH)的2,410亿美元,以及泰达币(USDT)的834亿美元。